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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日期:2016-10-21]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校党组字[2016]11号)文件精神,我院党总支及时完成了此次基层党组织选举换届工作。
      9月20日下午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部署安排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并将有关工作程序文件转成PDF格式发送到党总支微信群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准确理解程序和时限要求。
      研究生党支部于9月23日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9月21日至10月13日各教工党支部根据要求召开会议推荐、酝酿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名单,并上报党总支,党总支考察候选人选后 10月13日上午召开会议通过了各党支部候选名单并予以批复。各教工党支部于10月13日下午召开党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紧接着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经过讨论进行了工作分工,并上报党总支批准并备案。结果见下表。10月14日党总支召开会议批准了各党支部选举结果。另外,由于正式党员人数不符合条件,本科生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改期到12月进行,并上报党委组织部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