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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日期:2019-03-15]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日期:2019-03-13]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师教发[2019]07号)要求,成立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红雨 徐忞
    副组长  王铁娟(常务) 巴图
    成   苏日古嘎 高峰 吴艳玲 弓剑 牧仁 郭金停 韩文娟 默原 金凤 袁博 刘素军 乌云达来
    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发[2017]105号文件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2018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201938日印发),现对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人数及相关规定(计划人数包括学院之间与学院内部)
    1.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分别为:18级生物科学专业(蒙)3人、18级生物科学专业(汉)5人、18级生物技术(汉)专业5人、18生物技术(蒙)专业5人,
18级生态学专业3人;17级生物科学专业(蒙)3人、17级生物科学专业(汉)2 人、17级生物技术专业5人、17级生态学专业5人。
    2.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必须明确所要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同级或下一级)
    3.以下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1)未在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学习未满一学期的;
2)蒙古语、汉语授课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3)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等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4)文科、理科(文理兼招专业除外)、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科学生不能转入本科专业;
5)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318-320日)
    1.学生在信息门户----转专业申请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并提交。
    2.学院指定专人开展转专业咨询(电话:4392448)。
    三、审核、选拔、公示与报备(321-329日)
    1.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由学工办、团总支负责)。
    2.原则上转入学生必须完成当年学习任务。
    3.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生所在班级排名系数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根据成绩单计算出自己的排名系数,附在成绩单上,由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若有并列者经面试后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注:排名系数计算方法见公式: 
    

4.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327-329)
   5.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办理转专业手续(41-45日)
    1.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2.接收和指导转专业学生教学工作。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