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内师教发[2021]9号)执行。
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 红雨 徐忞
副组长 王铁娟(常务) 巴图
成 员 苏日古嘎 高峰 吴艳玲 弓剑 郭金停 白晓霞 默原 田桂泉 田睿林 杜超 姜凯 晓敏 王阳 敖恩宝力格 吴榕 牛艳芳 萨日娜
二、工作原则
(一)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人数及相关规定(计划人数包括学院之间与学院内部)
1.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分别为: 2020级生物科学专业(蒙)1 人、2020级生物科学专业(汉)2人、2020级生物技术专业(蒙)2 人、2020级生物技术专业(汉)2 人;2021级生物科学专业(蒙)2 人、2021级生物科学专业(汉)4人、2021级生物技术专业(蒙)2人、2021级生物技术专业(汉)2 人。
2. 申请转专业范围:我校2019级、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3.以下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1)未在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学习未满一学期的;
(2)文科、理科、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蒙古语、汉语授课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3)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预科生(预科阶段)、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等。
4.其他注意事项
(1)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调回原专业。
(2)未能通过转出、转入学院或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的,不得再次申请或调剂。
(3)转专业学生须在原学院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下学期开始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4)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4月6—4月9日)
1.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板块中填写转专业的申请。申请前,学生需对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受计划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学院指定专人开展转专业咨询(电话:4392448)。
(三)审核、选拔、公示与报备(4月12日—4月23日)
1.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由学工办、团总支负责)。
2.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生所在班级排名系数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根据成绩单计算出自己的排名系数(不计通识选修课程),附在成绩单上,由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若有并列者经面试后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注:排名系数计算方法见公式:
3.提交相关材料的时间为4月12日-4月17日,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4月20日-4月22日)。
5.4月29日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