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师校发[2023]43号)文件精神,经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遴选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 在本科期间,每年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5%,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选修课必须60分以上。
3. 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425分)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六级(425分)考试者优先;高中阶段为民族语言授课的学生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4. 其他基本条件以学校推免文件精神为准。
二、学业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1. 学业成绩排名计入的课程类别为必修课+选修课成绩。
2. 学业成绩排名以分数为基准,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三年必修课+选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只计算全班共同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值;即:所有课程成绩与其对应学分的乘积和除以所有课程的学分和。
例:三年必修课+选修课加权平均值=(A 课分数×A课学分+B课分数×B课学分+C课分数×C课学分…)/(A课学分+B课学分+C课学分…)
3. 对于转专业同学,计算其学业成绩排名时,只对其转专业以后的课程成绩进行计算。
三、推荐工作程序
1. 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申请。
2.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和日常表现,按照1:2的比例择优确定备选名单。
3. 对进入备选名单的学生,依据学业成绩排名情况及综合表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打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
学院将审定批准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院报送学校进行校内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本细则中未提及的其他内容,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推免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内蒙古师范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1日